一路上被警察追着跑,王艳兵已经感受到狼牙深深的恶意了。
他这辈子都没有像今天这么狼狈过,即便是从小就被警察追的他,什么时候被特警持枪追击过?
想想都刺激,最后还得花钱,从一个流浪汉的身上买一身恶臭的衣服,好像残疾人一般艰难的爬行,度过每一个监控口。
看着手里那个用来装饰的破碗中,乖巧躺着的一枚硬币,王艳兵的眼泪就在眼眶里一阵打转。
回想一年前,他王某人也是个有点小买卖的生意人,怎么就一不小心沦落到当街要饭的地步?
要不是口袋里还藏着一支手枪,他差点以为自已一场大梦穿越了?
只是别人穿了不是当皇帝就是当王爷,他穿到隔壁城市当乞丐……
为了不给铁拳团丢人,不给六连丢人,更为了继续跟何晨光较劲,证明自已才是最好的兵,王艳兵死咬着牙,忍着阵阵的鼻酸,穿着两只大小不一,更加看不出牌子的破鞋,一头钻进了城市边缘的一片树林当中。
趁着周围的树木茂盛,一路直奔高速公路而去。
他算是看出来了,身上有没有钱,对于他来说根本用处不大,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将钱花出去。
所以他想的办法,就是蹭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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