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世,他放弃了绞尽脑汁地思考,打算随波逐流跟随着剧情走,除了实在没法忍受被肏屁眼之外,用只接受柏拉图式恋爱的理由糊弄过去后,他按照剧情和他成为了情侣,然后不出意料地被背叛。
他想无所谓,他又不喜欢苏羽卿,只要后面他成为流浪汉之后对他的甜言蜜语视若无睹不就行了?没玩够的苏羽卿不会将他送给别人的。过了这么多世,他自认为还算了解那混蛋的性格。
可是他又死了,他没能像原主一样逃过那场残忍的屠杀和围剿,一个小弟,好像对他,不,是对原主很是忠心耿耿,他叫小城,全名范城城,和他那个世界一个男明星名字很像,但字不一样,每次听到他的名字他都想发笑。他经常来找他搭话,性格开朗地像条摇尾的傻狗,在他旁边大哥短大哥长的,他有时候都惊奇,这么单纯的一条傻狗怎么在这个黑帮的大染缸里生长的?
那条傻狗忠心护住到替他挡了枪,一直从来不记住这个世界的人的名字的陈培,第一次想起了他的名字,脑子里走马观花地涌现出很多关于他的记忆。
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哭了,热泪从他的眼睛里淌出,他摸着小城嘴里不断溢出鲜血的脸在哭,“城...城城....你坚持住...哥带你上医院...哥带你...”
话还没说完,城城把住他战栗的手,攥在手心里,然后努力凑到陈培耳边,一边呕吐着鲜血一边说,“哥..我就要...死了...呕...你拿...拿我的尸体作掩护,冲出去...”
“然后...好好活着...”说完,范城城再没了生息。陈培瞳孔紧缩,怔然落泪,他现在知道里一笔带过的原主逃跑的剧情是怎么回事了,他是怎么突围的呢?是这样突围的。
他抱紧范城城的尸体,然后被乱抢打死。
这是他第一次和这个世界的人产生联系。
下一世,他一睁开眼,就用输液用的管子绕上苏羽卿的脖子,大力勒紧,他要他死。
只要把这个狗杂种先勒死,之后一切就不会有事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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