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什么办法,”孟原初拿走谭格的手机,换了个志玲姐姐的声音,“就知足吧,之前还说在养猪场边上呢。”
临仙中学不过是市里众多中学里中等的那一个,条件不好不差,三年前从私立转公。从此那土壕的做派也一落千丈,承受不起这东西俩校区的压力,就等着并校。
“养猪场啊……真可怕。”
谭格一身鸡皮疙瘩瞬间上班,虽然坐在后座,也没去扯孟原初的书包,问了句:“孟原初,你暑假有没有去烧过香啊?要不是我脚崴了我都不敢坐你车。”
他长得就干干瘦瘦的,痴迷打篮球但是身高还没达到普通高中生的水准。而孟原初跟他从小一块玩的,不爱打篮球不爱喝牛奶个子还比他高,虽然也没高到哪里去,起码盘靓条顺,少年人的板正还是初具雏形的。
“烧香有用吗?”
孟原初踩着脚踏板,导航计算的新小区距离他家骑行只需要二十五分钟,是她妈比较能接受的锻炼路线。这一路不长不短,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。
哪能想到第一天就路障了。
他听着导航温柔的女声,似有如无地叹了口气:“我从小到大都这么倒霉,你还敢坐我的车,也是好兄弟了。”
孟原初的声音特地掐出了点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感动。但他本来声音就轻快,加上这张脸长得温和无害,一般人也看不出多晦气,一双大眼让班上的女同学垂涎无比,隔三差五就有不同班的人问他哪拉的。
谭格跟这人从小认识,哪能不知道他如此邪门的体质,寻思着此人长到这个岁数也是不容易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